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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阳光招生丨最新学区划分来了!太平街道区域公办学校、九龙学校、九龙小学招生办法公布

温岭发布 2023-08-23

家长们注意!

2023年温岭市

太平街道区域公办学校、

温岭市九龙学校、

温岭市九龙小学(含神童门校区)

招生办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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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学校和学区


初中:温岭市温中实验学校、温岭市九龙学校、温岭市第三中学、温岭市第四中学。


小学:温岭市方城小学、温岭市方城小学西校区(原实验小学)、温岭市横湖小学、温岭市锦园小学、温岭市三星小学、温岭市太平小学、温岭市九龙小学、温岭市九龙小学神童门校区。


各学校学区划分详见附件4。



二、招生对象


(一)第一批次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2020年8月31日前在学区内,且父母房产2020年8月31日前在学区内(简称“房户一致满三年”)。

作为入学条件的房产还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均可),共有产权人中不得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外的其他人;(2)房产性质须为住宅;(3)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单独或合计)所占的房产面积须达40平方米及以上[2013年5月22日以前取得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面积不限]。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的房产以下简称“父母房产(须为入学有效房产)”。

2024年及以后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的入学对象,须满足“房户一致满三年”,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8月31日。(具体以当年入学文件为准)

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2016年10月12日前[2016年10月12日为《温岭市户口迁移实施细则(试行)》(温政发〔2016〕53号)实施日期]在学区内且之后一直未发生变更的,房产不作要求;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2016年10月12日后在学区内且自出生登记起一直未发生变更的,祖辈房产2016年10月12日前在学区内,父母双方在温岭市范围内无房产,且父母一方、祖辈户籍(包括房产证上有名字的所有祖辈)2016年10月12日前在学区内且与适龄儿童少年在同一户口簿。

3.锦园小区原始住户。锦园小区原始住户享受2005年8月9日《锦园小区建设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温政办纪〔2005〕33号)第二条中的入学政策,持有房产证和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住宅)买卖合同,其子女直接入读温岭市锦园小学。

4.拥有五龙小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的湖漫水库安置户的适龄子女,直接入读温岭市锦园小学、温岭市第四中学。


(二)第二批次(第一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开始第二批次招生)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2023年6月28日前在学区内,且父母房产(须为入学有效房产)2023年6月28日前在学区内,以上两个条件其中一个或两个未满三年(简称“房户一致未满三年”)。

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2023年6月28日前在学区内且自出生登记起一直未发生变更,但父母在学区内无房产的(简称“有户籍无房产Ⅰ类”)。

3.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2023年6月28日前在学区内,但父母在学区内无房产的(简称“有户籍无房产Ⅱ类”)。


(三)第三批次(第二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开始第三批次招生)

适龄儿童少年为非太平街道区域公办学校、温岭市九龙学校、温岭市九龙小学(含神童门校区)学区户籍,父母房产(须为入学有效房产)2023年6月28日前在学区内(简称“有房产无户籍”,若有多处房产的,本批次只能选定一所房产所在学校报名)。


(四)第四批次Ⅰ(太平街道区域内学校第三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开始本批次招生)

1.适龄儿童少年有温岭户籍,其父母在太平街道区域内与他人共同所有房产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太平街道区域内有房产的。房产性质须为住宅,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所占的房产面积须达40平方米及以上(2013年5月22日以前取得的不动产权证,面积不限)。

2.适龄儿童少年有温岭户籍,其父母一方在太平街道区域内经商、办企业或务工,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三年(截至2023年8月31日)。

3.适龄儿童少年为太平街道区域小学毕业生,且是温岭市其他镇(街道)户籍的,至毕业前须在太平街道范围内的小学注册连续就读三年及以上。

4.适龄儿童少年(随迁子女)父母积分排名为每个街道前5名者(不包括其他镇、开发区)。

5.符合第三批次报名条件未被录取的。


(五)第四批次Ⅱ[温岭市九龙学校、温岭市九龙小学(含神童门校区)完成第三批次招生后若空余学位多于或等于10名,则按以下办法开展第四批次招生;若空余学位少于10名,则不再组织第四批次招生]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2023年6月28日前在太平街道、城东街道、城西街道、横峰街道、温峤镇即原城市新区范围内。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房产(须为入学有效房产)2023年6月28日前在太平街道、城东街道、城西街道、横峰街道、温峤镇即原城市新区范围内。


(六)各类优抚对象等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人才子女、上年度市民营企业纳税20强及工业企业20强员工子女、曙光匠才子女、“十佳新温岭人”子女、上一年获得国家级或省级高精尖荣誉工业企业员工子女,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城西街道认定的优待对象。



三、招生流程


(一)报名时间:6月26日至28日,每天6:00至22:00。


(二)报名方式:登录“入学服务平台”或“浙里办”手机App选择相应学校进行报名。报名期间,家长可随时登入系统更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具体操作步骤另行通知。

家长需提前准备以下相关资料照片:所有对象都需要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房户一致满三年”、“房户一致不满三年”、“有房产无户籍”、第四批次有房产的对象还需要准备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的所有人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第四批次经商务工类还需要准备父或母身份证(用于核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营业执照,经商办企业者另需准备税务登记证明和纳税凭据,务工者另需准备劳动合同或其他有效聘用证明和36个月工资流水;第四批次积分入学对象还需要提供父或母的浙江省居住证、身份证(需提供办理积分一方的身份证,用于核查积分、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


(三)资格审核:各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有疑问的,及时告知家长并更正;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告知家长。


(四)分批录取:所有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下先后顺序完成各个批次的录取工作。

第一批次录取:符合第一批次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校直接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若入学对象报名人数少于第一批次录取后的空余学位,则全部直接录取。若入学对象报名人数多于第一批次录取后的空余学位,学校先招收“房户一致未满三年”对象,后招收“有户籍无房产Ⅰ类”,再招收“有户籍无房产Ⅱ类”,空余学位取足为止。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市教育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统筹录取。各类对象均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若遇户籍迁入时间为同一天的,通过抽签确定先后顺序。

第三批次录取:若报名人数少于学区学校空余学位数时,由学校全部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多于学区学校空余学位数时,采用摇号的办法录取,由相关学校负责制定摇号的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四批次录取Ⅰ(太平街道区域学校):市教育局组织太平街道区域学校第四批次的录取工作,录取办法为统一摇号,随机产生第四批次太平街道区域内各校的招收对象。

第四批次录取Ⅱ[温岭市九龙学校、温岭市九龙小学(含神童门校区)]:空余学位按城西街道40%,城东街道30%,温峤镇15%,横峰街道10%,太平街道5%的比例分配至各镇(街道)。若适龄儿童的报名人数少于空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若适龄儿童的报名人数多于空余学位数,则通过摇号录取。由相关学校负责制定摇号的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各相关镇(街道)负责抽查、监督。



四、其他规定


(一)户籍: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簿为凭据,户籍时间从迁入学区内之日算起,在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迁移,家长能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的,时间可连续计算。


(二)房产:入学时以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证)为凭据,购房协议(合同)、土地证、租房合同等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房产时间从不动产登记证登记之日算起,在同一学校学区,产权证出现变更、换证时权利人无变化且都为有效房产的,家长能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的,时间可连续计算。  


(三)太平街道范围内未落实住宅房产的拆迁户适龄子女,凭拆迁协议和原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复印件或建设等部门提供的资料,视作在原房产所在地学区有房产,但不包括拆迁后已享受货币安置政策的对象。


(四)家长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户籍、房产、社保、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照片,由职能部门统一审核。如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则取消该生市内非户籍地学校就读资格。因伪造证件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置。如在公示期间、学期初学校资料复查时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则取消录取资格。



温岭市义务教育招生咨询、举报电话


镇(街道)

咨询、举报电话

镇(街道)

咨询、举报电话

城东街道

86169256 89939850

城西街道

89960839 89960898

城北街道

86530128 81677817

横峰街道

86935533

泽国镇

86461828 86447342

大溪镇

86326635

松门镇

89051752 89051756

箬横镇

86898075 86898071

新河镇

86598079 86598023

石塘镇

82837360 82837646

滨海镇

86508076

温峤镇

86968720

城南镇

86288801 86291617

石桥头镇

86288074

坞根镇

86907215

经济开发区

86680627

新城开发区

81667812

太平街道

(市教育局)

  86210967 

  89935640

温岭市太平街道区域公办学校、温岭市九龙学校、温岭市九龙小学(含神童门校区)招生咨询市教育局,其他镇(街道)学校招生咨询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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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温岭市教育局

编辑丨王   怡

校对丨程 丽

审核丨李淑敏 黄晓慧(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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